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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08年病人安全目標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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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
您的權利Your Rights
一、您有權享有平等的醫療資源,不因性別、種族、年齡、經濟能力及社會地位而有所不同。

二、您有權暸解您的病情、病因、診斷、治療及預後情形。
三、您有權知道手術原因、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
四、您有權要求知道藥物之療效、副作用及使用方法。
五、您有權在接受侵入性治療時,事先被告知,並表示同意或拒絕。
六、您的隱私權會受到尊重及保護。
七、只有您有權經由申請取得個人的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檢驗報告等資料。
八、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九、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您的義務Your Responsibility
一、請您主動向醫師、護理人員及醫事人員告知您的健康狀況、過去病史。
二、請您主動告知醫師您正在服用的藥物名稱及曾對何種藥物過敏。
三、請您在就醫過程中,確認主治醫師及其他醫護人員已確實回答您的問題。
四、請您確認醫師、護理人員及醫事人員對您的健康問題及治療方法提供需要的資訊。
五、請您在給藥或進行給藥之前,確定醫師、藥師或護理人員已確認過您的身份。
六、請您確認您的藥品名稱、數量與藥袋上所標示的無誤,並確定您已瞭解正確的用藥方式。
七、請您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細讀過所有的內容,並確定您已完全瞭解。若有不瞭解的地方,請要求醫師或護理人員說明。
八、當您在就醫過程中有疑慮時,請立即向醫院提出反應及建議,若您對於本院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滿可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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