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實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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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影像報告類電子病歷
【實施日期】自100年7月1日起~永久有效
2.血液檢查類電子病歷
【實施日期】自100年7月1日起~永久有效
3.出院病摘
【實施日期】自100年7月1日起~永久有效
4.門診用藥
【實施日期】自100年7月1日起~永久有效
電子病歷優點:
1.迅速,快捷的資訊,可以減少病人的等待時間。
2.資訊的完整,可以忠實的記錄病人就醫、用藥及檢驗等資訊,完整的病歷資訊能讓醫師團隊快速、正確的判斷病情並掌握寶貴的治療時間。
3.配合環保,減少紙張的使用是現在每個人都應該做的。
4.當然最重要的功能是電子病歷的院際交換,以往在不同醫院卻要在做一次相同檢查的狀況將不在發生」。
本院也將配合「個資法」及「電子病歷法規」嚴謹的規範電子病歷資訊的使用,所以不用擔心病人的資料外流。
電子病歷宣告影片:http://youtu.be/7q_5ltgF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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